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促进中心

  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促进中心,单位性质和主要职责与市场经济和信息化委管理的市节能监察中心相近,负责本市交通节能减排的具体管理工作,受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1、组织对本市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用能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行政处罚。
 
  2、受理对违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标准以及国家和上海有关节能规定行为的举报。
 
  3、对本市交通运输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组织审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本市交通运输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
 
  6、负责本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受理、初审及验收和扶持资金的核拨初审工作。